一、全體工作人員和學員一律按時在餐廳內排隊就餐,任何人不準進入廚房內要求開餐。
二、主體班學員就餐一律實行分餐制,實行打卡就餐,每餐安排10個以上菜目,公布菜譜,供學員自行選購。學員入學時,根據不同時期的情況每人每月收取一定的固定餐費。如需增加餐費,自行購買。
三、工作人員上班時間,根據學校安排打卡供應早、中餐和值班人員的晚餐;節假日需加班的工作人員就餐,由所在處室負責人通知膳食科開餐,餐票由辦公室財務科統一發放。
四、物業管理公司人員購票就餐,學校聘用的工勤人員按協議辦理就餐手續,憑票開餐。其他人員需在食堂就餐者,一律按正常收費標準收費開餐,不準欠費開餐。
五、所有就餐人員只能在餐廳內就餐,不準將碗、盤等餐具和飯菜端出食堂。
六、文明就餐,不準抽煙、閑談,不準對著飯菜、碗筷和就餐人員咳嗽、打噴嚏,不得高聲喧嘩。
七、食堂應做到供餐準時,價格合理,保證質量。
八、其他規定
1、在保證為本校辦班搞好服務的前提下,可對外經營。
2、本著薄利多銷的原則,擴大經營范圍。
3、本校來客接待憑辦公室接待單安排,可簽字記賬;其他來客一律收取現金,不得賒欠。
4、合法經營,不得偷稅漏稅。
5、保證食品安全、衛生,杜絕食品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