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 全力加強法治政府建設
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的一場深刻變革,必須以科學理論為指導,從理論上回答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國、怎樣全面依法治國這個重大時代課題。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這次會議最重要的成果就是正式提出和確立了習近平法治思想。
一、充分認識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義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創造性提出了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形成了習近平法治思想,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和實踐推上了歷史新高度。
(一)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同中國實際相結合的最新成果;
(二)黨領導法治建設豐富實踐和寶貴經驗的科學總結;
(三)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根本遵循;
(四)引領法治中國建設實現高質量發展的思想旗幟。
二、學深悟透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義
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義和理論精髓,集中體現為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提出并系統闡述的“十一個堅持”。
(一)堅持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
(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
(三)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四)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
(五)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六)堅持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
(七)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
(八)堅持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九)堅持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
(十)堅持建設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法治工作隊伍;
(十一)堅持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
三、以習近平法治思想引領法治政府建設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關鍵在于發揮好習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力量,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道、積法治之勢,在法治政府建設新征程上實現新擔當新作為。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二)不斷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三)扎實推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
(四)全面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六)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